2015-08-05 14:58 來源:北京晚報
食品安全犯罪 一年半訴12871人
最高檢發(fā)布11起典型案例 5起為銷售病死豬肉案
本報訊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極為關注的問題。記者今天上午從最高檢獲悉,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犯罪嫌疑人5212人,起訴12871人。另外,在最高檢通報的11起典型案例中,有5起是銷售病死豬肉犯罪。
“2013年5月,兩高就頒布了《食品安全司法解釋》(下稱《解釋》),但近兩年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猖獗”,最高檢偵查監(jiān)督廳黃河廳長說,《解釋》實施后,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共批準逮捕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犯罪嫌疑人4861人,比實施前一年增長 207%;共監(jiān)督公安機關立案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犯罪嫌疑人569人,比實施前一年增長345%。
據(jù)最高檢新聞發(fā)言人肖瑋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依法查處事件背后的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堅決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的“保護傘”。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食品安全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05件486人,瀆職犯罪案件429件652人。
如江西宜春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豬事件中,共查處畜牧水產(chǎn)局、商務局相關人員瀆職犯罪12人及相關聯(lián)犯罪6人。
今天發(fā)布了11起涉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四川、福建、江西、湖北等多地出現(xiàn)生產(chǎn)銷售病死豬肉犯罪。另外,在11起案例中,有6起瀆職犯罪案件,多位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負責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