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17:22 來源:國家應急廣播網
應急網福州1月6日消息(記者葛朝興 通訊員曾詠發(fā))福建省環(huán)保廳、物價局、經信委日前聯合出臺政策,對超低排放的煤電機組實施獎勵。
超低排放是采用多種污染物高效協(xié)同脫除集成技術,對燃煤機組現有脫硝、脫硫和除塵設備進行提效,引入新的環(huán)保設備和技術對汞和三氧化硫進行進一步脫除,使電廠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達到甚至低于天然氣燃氣輪機組的排放標準。
福建省環(huán)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燃煤發(fā)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在基準含氧量6%的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Nm³、35mg/Nm³、50mg/Nm³,尤其是PM2.5脫除率可達70%以上。
福建省獎勵政策規(guī)定,在電價補貼方面,對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并網運行的現役機組,對其統(tǒng)購上網電量加價每千瓦時1分錢(含稅);對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網運行的新建機組,對其統(tǒng)購上網電量加價每千瓦時0.5分錢(含稅)。上述電價加價標準暫定執(zhí)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結合國家要求和本省實際,逐步統(tǒng)一和降低標準。電價支持政策實行事后兌付、季度結算,并與超低排放情況掛鉤。
同時對達到超低排放的煤電機組,在節(jié)能環(huán)保發(fā)電調度序列中予以優(yōu)先安排,減少機組調峰運行。在全省應改造的燃煤機組均達到超低限值前,分配年度發(fā)電量計劃時,每年給予200個“三公”發(fā)電小時數的獎勵。
在一次性技改資金補助方面,福建省的獎勵政策規(guī)定,經整體驗收合格的超低排放煤電機組,按照改造工程實際完成時間,從省級技改資金中予以階梯性補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改造的,分別按投資額的20%、15%、10%予以補助。對達到超低排放的煤電機組,核減排污費。同時鼓勵實行排污權交易,對煤電機組通過超低排放改造產生的富余排污權,煤電企業(yè)可根據排污權交易相關政策,用于本廠(集團)新建項目使用或自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