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認定地震倒塌大樓存建筑質(zhì)量問題

2016-02-15 09:30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臺北2月14日電 (記者柳新勇 王昀加 何自力) 6日凌晨發(fā)生在臺灣南部的地震造成臺南市重大人員傷亡。隨著失聯(lián)人員搜救告一段落,下一步工作重點已轉(zhuǎn)入災民收容安置、災后重建及后續(xù)補償救助等問題,相關追責工作也已經(jīng)全面展開。

臺南市在此次地震中受災最重,共造成116人遇難,550人受傷。其中永康區(qū)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致114人罹難。13日下午,維冠大樓的搜救工作告一段落。

前期受災民眾安置正在持續(xù)進行當中。臺南市政府表示,短期內(nèi)已先行安置受災戶到各活動中心、旅館和飯店;中期將為受災戶提供租金補助,如一家三口每月 補助6000元新臺幣(下同),補貼時間最長為兩年;長期則是協(xié)助受災戶重建家園,但要看社會善款是否充足以及受災人或其家屬的意見是否一致。

14日,此次地震的災害應變中心會同多個部門召開了“震災優(yōu)先處置事項研商會議”。臺灣當局行政機構(gòu)負責人張善政在會后的記者會上說,務必以最迅速、最有效率的方式發(fā)放慰問金并進行災后重建與復原各項工作。

目前,臺有關部門擬給予地震中罹難者每人300萬元慰問金,重傷者每人75萬元,輕傷者每人20萬元。

相關部門還派專業(yè)人員對民眾通報的485棟問題建筑進行了鑒定,危險建筑根據(jù)具體情況須進行拆除或加固。

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在研商會議上表示,這場地震造成了嚴重災情,顯示臺灣在提升建筑抗震能力和改善災難防控體系方面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他指出,盡快全面提升建筑物的安全性,才對得起這次不幸往生的災民。

相關追責工作也已全面展開。臺南地方法院已認定維冠金龍大樓存在借牌建造、箍筋數(shù)量減少變細、大梁主筋彎鉤長度不足等問題,將開發(fā)商林明輝等人羈押,禁止接見和通信,并同意對其財產(chǎn)進行假扣押。

責編: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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