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也會帶來空氣污染等環(huán)境問題。對此,氣象專家呼吁,燃放煙花爆竹時應充分考慮氣象條件,為了能有更好的“空氣質量指數”,要看看“煙花爆竹燃放氣象指數”;在氣象條件不適宜期間,盡量少放、最好不放煙花爆竹,即使在氣象條件較好時,也應有所限制、理性適度。
中國氣象局環(huán)境氣象中心高級工程師桂海林表示,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和PM2.5污染有關,更可能導致后者濃度短時間內急劇上升。2016年2月7日(農歷除夕),北京白天空氣質量一直為優(yōu),從20時起PM2.5濃度快速上升,尤其8日2時左右,城區(qū)平均小時濃度高達690微克/立方米,6小時內上升了10余倍,個別站點PM2.5峰值濃度破千。
為科學確定煙花爆竹燃放氣象條件的等級,氣象部門制定了專門的氣象行業(yè)標準,根據煙花爆竹燃放氣象指數的大小,由低到高劃分為1級到4級,主要依據影響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空氣污染物的擴散和清除、燃放時空氣質量背景狀況以及降水情況等四方面的氣象條件進行劃分。
桂海林表示,在適宜氣象條件下燃放煙花爆竹,PM2.5濃度仍會驟然飆升,只不過污染物清除速度也會較快;而在氣象條件較差的情況下,燃放活動排放的污染物不能得到有效清除,易導致出現持續(xù)重污染天氣,“即使在氣象條件較好時,燃放煙花爆竹活動也應有所限制”。(人民日報 記者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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