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防指安排部署汛前檢查和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2017-03-06 16:08 來源:國家應急廣播網(wǎng)

國家應急廣播網(wǎng)長春3月6日消息(記者于中濤 通訊員邊境)記者從吉林省水利廳獲悉,今年吉林省氣候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極端天氣仍可能多發(fā)重發(fā),防汛抗旱形勢不容樂觀。吉林省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門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突出病險水庫和江河險工險段,突出山洪災害防御,突出在建工程度汛安全,突出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突出預案可操作性。

汛前檢查主要檢查內(nèi)容分為15個大的方面,分別是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各類防汛抗旱預案修訂和落實、防汛物資儲備、通信暢通、防汛供電、搶險道路、搶險隊伍落實、防洪工程安全狀況及度汛措施落實、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落實、山洪災害防御措施落實、各行各業(yè)防汛準備、抗旱準備、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處理、應急度汛和水毀修復工程建設進展、防春汛準備和防御等。檢查方式采取自查、復查、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自查,時限為3月31日前完成,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及各縣(市、區(qū))防指負責組織轄區(qū)內(nèi)所有防汛抗旱相關單位,對防汛抗旱準備工作全面自查,并進行整改;第二階段為復查,時限為4月1日至10日,各縣(市、區(qū))防指負責對轄區(qū)內(nèi)所有防汛抗旱責任單位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第三階段為抽查,時限為4月11日至30日,吉林省防辦會同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及各縣(市、區(qū))防指對自查、復查工作進行抽查;第四階段為督查,時限為6月5日至15日,省防指成員帶隊,對復查和抽查階段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目前,各地正按吉林省防指文件要求開展第一階段自查工作。

責編:曹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