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急廣播網重慶5月9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民政局今天稱,近日,全市出臺《自然災害救助指導標準》,進一步推進自然災害救助規(guī)范化、制度化、精細化建設。
一是規(guī)范救助項目?!稑藴省反_定6個救助項目,包括物資救助、應急救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過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以及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等。
二是明確救助標準。明確每個救助項目的具體救助標準,規(guī)范救助資金管理。如緊急轉移安置人員按2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救助,原則上不超過15天;過渡性生活救助按20元/天·人的標準,原則不超過3個月;遇難人員家屬撫慰按16000元/人標準一次性發(fā)放等。
三是提高重建標準。明確倒塌、嚴重損壞房屋恢復重建對象及房屋重建類型,提高重建標準,由原來2500元/間提高至5000元/間,4間及以上的補助由12000元提高至20000元。
四是加強工作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對不同救助項目提出差異化指導意見,結合災情實際開展救災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