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救災資金使用出問題將嚴肅查處 絕不姑息

2017-07-25 15:2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7月25日電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民政部救災司司長、國家減災中心主任龐陳敏25日表示,結(jié)合救災工作實際和近年來物價增長的因素,中央財政將在臺風和其他各類災害應急救助補助實行統(tǒng)一標準,并大幅提高補助;對在救災資金使用上出現(xiàn)問題的,進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確保救災資金用到受災群眾身上。

民政部25日上午舉行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17年上半年民政重點業(yè)務工作進展和下步工作安排;2017年主汛期以來全國的災情和民政救災工作情況,以及2016年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等,并答記者問。

會上有記者提問稱:2017年5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大幅度提高中央救災補助標準,能否具體介紹一下此次提標相關情況?下一步如何保做好救災資金管理的科學性和規(guī)范性?

龐陳敏表示,中國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地方黨委政府承擔自然災害社會救助的主體責任,中央是發(fā)揮統(tǒng)籌指導和支持的作用。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主要用于6個項目,分別是:災害應急救助、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過渡期生活救助、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以及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等。

他介紹說,此次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提高幅度比較大,基本上都是翻倍,由受災地區(qū)政府統(tǒng)籌安排用于受災群眾生活保障,2017年已經(jīng)按照新的補助標準補助地方。另外,他還談到,救災資金是受災群眾的救命錢,地方各級都要加大救災資金的投入力度,并且要從四個方面要做好指導和監(jiān)督。

一是強化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督促落實地方承擔起自然災害救助的主體責任和救災資金的分級負擔的責任,加大地方的資金投入。

二是支持地方黨委政府統(tǒng)籌使用好各級政府投資使用的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特別是社會捐贈資金,一定要對捐贈者負責,要用到防災減災救災上去,特別是用到受災群眾的生活保障上去,強化精準救助,所有的救災資金跟災情相關,要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強化災情統(tǒng)計,及時準確統(tǒng)計核查和上報災情,摸清受災群眾的底數(shù)和需求,要求底數(shù)清、情況明、到戶、到人。

三是救災工作的標準化。要讓受災群眾知道受災了大概能夠得到多少救助,倒房補助和過渡期生活救助等均要有具體的標準、具體的程序,便于接受社會監(jiān)督,不至于使用出現(xiàn)問題。

四是要強化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要配合省級監(jiān)察部門,建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標準,同時也要強化配合審計監(jiān)察部門包括社會監(jiān)督。要加強災情的核查,對虛報、瞞報災情要按規(guī)定問責。同時也要求地方黨委政府,對在救災資金使用上出現(xiàn)問題的,進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確保救災資金用到受災群眾身上。

責編:張澤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