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1954年10月,剛剛執(zhí)教一年的高銘暄暫停了人民大學的教學工作,來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成為刑法起草小組的一員,在20多人的起草小組中,26歲的高銘暄是唯一真正出身刑法專業(yè)科班的工作人員。
記者:那您到這個起草班子里是做什么工作呀?
做的工作沒有專門分工,什么都做,收集資料,整理資料,另外比如說開座談會,也可以做做記錄也可以下去調查研究,收集資料,什么都做,最重要的一項工作當然是也要參加起草,這是比較重要的一項工作。
解說:為起草好新中國第一部刑法,起草小組收集了國內外大量的法律法規(guī),案件判例等資料,甚至唐律清律,乃至民國時期的六法全書都是起草小組要閱讀和討論的對象。從1954年起草小組成立,到1957年6月,在將近三年的時間里,起草小組就新中國第一部刑法草案先后撰寫修改了22稿。
1957年就是第四次代表大會,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就發(fā)給全體代表,每一個代表都發(fā)給他,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結果,看人大代表的意見還覺得蠻不錯,希望會后由全國人大專委會根據人大代表提的意見以及他們自己所收集到的意見,對這個稿子進行修改,修改以后公布施行,但后來實際沒有做,就放下了。
解說:這一放就是五年,1962年三年困難時期結束,起草小組的工作重新啟動,刑法草案搞出了33稿,但再次擱置,直到1978年10月刑法典起草再次啟動,高銘暄重新回到起草小組。
記者:那您那個時候也經歷了這么多的,所謂的歷史風云,您對于刑法有什么樣新的認識嗎?
十一屆三中全會,當然是改革開放,三中全會提出強調要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強調加強社會主義法治,這是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精神,這一塊來講就強調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就是三中全會的精神,一下就知道這個立法的重要性了,你做到有法可依啊,就是要搞刑法典,刑法典已經搞到33稿了,所以說搞起來可能比較容易一點。
解說:又是兩百多個緊張的日日夜夜,刑法起草小組在原來33稿基礎之上又補了一些,1979年5月,第38稿的刑法典草稿獲得中央政治局原則通過,并提交五屆人大第二次會議討論審議。
到了最后通過那一天是1979年7月1號下午,我記得時間,是下午4點05分,這是1979年7月1號下午4點05分,這是我記的,別人沒記,我當時因為太重要了,我說把這個歷史時刻給它定格一下,通過一鼓掌我就看表4點05分,所以我就記住了。
記者:那您對您自己當時狀態(tài)定格了嗎?
激動到極點了,當時興奮的很,這個25年的精力,這25年的曲折,25年的艱苦,不像今天是投票按這個鈕,當時是舉手的,全場一致通過。
解說:泱泱大國自此擁有了屬于自己的刑事法典,刑事訴訟活動終于有法可依了,而在此之前,在高銘暄的記憶中犯罪案件的裁判絕大多數(shù)根據政策精神來判,一部刑法典的制定歷經25年,耗去高銘暄人生的四分之一,也將他熬成了唯一一位自始至終參與刑法典創(chuàng)制的學者。
所以我是對這部刑法充滿著感情,也可以這么說,我們曾經數(shù)過,現(xiàn)在忘了這個數(shù)字,當時都數(shù)過這個刑法一共多少字,我們經歷的時間是多少?平均每天寫幾個字?都算過,當時就感覺字字珠璣。
解說:此后的40年,中國歷次刑法修正案的討論高銘暄都參與見證,在上世紀80年代的討論中,作為主編高銘暄選取了罪行法定,罪與刑相適應,罪責自負,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四條原則,作為刑法的基本原則,寫入了新中國第一本刑法學統(tǒng)編教材,罪行法定原則,通過這部統(tǒng)編教材影響了一代又一代法律專業(yè)學子,并最終被1997年修訂的刑法所采納,成為當代中國刑法的基本原則。
接著:您一直在堅持罪行法定這個原則,為什么您有這種堅持?
因為罪行法定原則是世界各國,大陸法系的國家這些,只要是承認法的過程都要承認它,因為罪行法定這是保護老百姓的一個很重要的,有個保障,你說我犯罪,請你拿出條文來,我犯什么罪?哪條罪?是吧?所以罪行在法律上找不到這個條文依據,就不能說他構成犯罪,就靠這個,這顯然帶有民主性的,而且有保障人權性。
解說:盡管如今的高銘暄是人們口中的刑法學泰斗,著名法學家,而他最珍視的還是那三尺講臺,1984年1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高銘暄成為我國刑法學專業(yè)第一位博導,從此結束了新中國不能自己培養(yǎng)刑法學博士的歷史。
學術興趣是我長時間養(yǎng)成的,我不愿意做官,也不愿意經商。
記者:可是選擇學術就選擇了寂寞,選擇了一定程度的清貧。
這個當然自己也有這個思想準備,搞學術的人比較清苦,真正搞學術來講還是比較累的,特別是腦子比較累,一個問題沒想通或者沒有搞清楚,老是在思考。
解說:自1984年至今,高銘暄已經培養(yǎng)了60多位刑法學博士,其中不乏法學大家和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他說我的學生們是我一生最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