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

2020-04-11 15:21 來源:國家應急廣播網(wǎng)綜合

據(jù)交通運輸部網(wǎng)站消息,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fā)《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豆ぷ髦改稀分赋?,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單位提前通報,嚴格執(zhí)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并按照程序上報當?shù)匦l(wèi)生健康管理部門。

《工作指南》指出,港口企業(yè)通過船舶代理等單位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風等相關工作,在港期間安排人員值守,準確記錄上下船人員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聯(lián)系方式等,確保信息可追溯。

嚴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認真執(zhí)行對外開放碼頭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加強進出港人員、車輛管理和船港界面管理,加強上下船通道管理,嚴格控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產(chǎn)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經(jīng)口岸查驗單位準許,開展船員換班、船舶供應、船舶檢驗以及傷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等活動時,港口企業(yè)要配合相關單位做好相關人員進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單位提前通報,嚴格執(zhí)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并按照程序上報當?shù)匦l(wèi)生健康管理部門。

《工作指南》要求,無特殊情況,碼頭作業(yè)人員不登船、不與船員直接接觸。因工作需要必須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盡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做好個人防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裝卸作業(yè)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碼頭作業(yè)區(qū)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采取輪流作業(yè)或增加作業(yè)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fā)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yè)的船員,應進行體溫監(jiān)測。

盡量利用電話、微信、網(wǎng)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lián)系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yè)人員聚集。

《工作指南》提到,引航機構加強防疫物資儲備和供應,加大醫(yī)用防護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紅外線測溫儀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配備,建立防疫物資供應制度。加強引航員健康狀況監(jiān)測,建立每日健康狀況報告制度。

引航期間,應通知船方控制駕駛臺人數(shù),加強駕駛臺通風,減少與船員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有條件的,應使用專門的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避免與船員交叉使用通訊設備。引航員應盡量避免在船上就餐、如廁。

《工作指南》明確,登船人員應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個人防護用品,并做好體溫檢測和信息登記。登船人員禁止進入船員生活區(qū)域,并減少與船員接觸。確需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應盡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登船人員盡量避免在船就餐、如廁、休息。相關工作完成后,盡快離船。

《工作指南》強調,船員有發(fā)燒、咳嗽等異常情況的,登船引航員要采取穿戴防護服、防護鏡、醫(y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手套等最嚴格的防護措施,并要求船舶采取通風消毒、所有船員佩戴高級別防護口罩、人員隔離等防控措施。港口企業(yè)采取嚴格的船岸隔離措施,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處置,并做好本單位密切接觸人員的排查、隔離等相關工作。(消息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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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