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急廣播網青島12月6日消息(記者王偉)青島市委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近日發(fā)布通告,要求從青島市外或青島口岸進入青島市且未在口岸環(huán)節(jié)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進入青島市設立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jiān)管專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
通告要求,進口商或采購商應當通過“山東冷鏈”向目的地監(jiān)管專倉提前預約。經檢測合格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后,出具《青島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jiān)管專倉出倉證明》。入倉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儲存、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的費用由貨主承擔。
該通告還要求實行入市提前報備。進入青島市的進口冷鏈食品首站單位,要在產品到達青島市前24小時,通過山東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統(tǒng)“山東冷鏈”,如實填報貨主、《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消毒記錄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報告》)、數量、車輛、司機、貯存冷庫等信息。
經集中監(jiān)管倉消毒檢測合格的,貨主需上傳《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青島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jiān)管專倉出倉證明》或《口岸進口冷鏈食品消毒記錄證明》(以下簡稱“冷鏈三證”)。
此外,凡在青島市從事進口、國產冷鏈食品進口、屠宰加工、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的相關單位或個人,必須注冊并使用“山東冷鏈”,并如實上傳相關信息。并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yè)人員全部登記在冊,實行閉環(huán)管理,運輸車輛、人員信息隨進口冷鏈食品同行,實現(xiàn)全程可追溯。在銷售、運輸過程中,“冷鏈三證”要隨進口冷鏈食品一同流轉,隨時備查。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和冷庫單位購進、運輸、儲存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和“山東冷鏈”電子交易憑證。禁止銷售、采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食品銷售者必須實行進口冷鏈食品專柜銷售、專人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存混賣,并在專柜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jiān)督查詢。從事國產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查驗并留存供貨憑證和產品合格證明。
在加強庫存和輸入產品管控方面,要求本通告發(fā)布前已存入青島市冷庫和加工企業(yè)但未經預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檢測的,出庫時儲存單位應當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消毒單位進行消毒,并出具消毒證明;其中擬進入青島市加工、使用和銷售的,貨主應當向貨物所在區(qū)(市)冷鏈食品工作專班申報、進行核酸檢測。未按上述要求消毒和核酸檢測的,儲存單位不得安排出庫。
從外省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已經預防性全面消毒但未進行核酸檢測的,應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區(qū)(市)冷鏈食品工作專班申報并組織核酸檢測,在核酸檢測結果或報告出具前,不得加工、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