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8 08:51 來源:經濟參考報
亟待立法、標準、技術等多舉措
切實推進土壤污染修復
針對上述土壤污染現實情況,受訪專家學者建議,多措并舉改善土壤污染修復工作實效。
其一,建議加強土壤環(huán)境保護相關的立法工作。國家已將土壤環(huán)境保護與污染防治立法納入計劃,前期已做大量工作,建議加快立法步伐,明確各部門的法律責任、義務、規(guī)范其生產和生活活動,做到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氣、水、固廢、土壤污染同防同治。提升土壤地力和防治污染,確保我國食用農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雙重安全。
魏復盛建議,制訂國家層面的“農藥管理法”和“化肥管理法”,借鑒歐美的先進經驗,強化農藥的登記和再登記管理,實施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監(jiān)管。強化化肥的科學合理使用,提高當季化肥的利用率。參考歐盟做法,實行化肥總量控制,減少氮磷肥的施用量,多用有機肥,提高肥料的有效利用率,提升土壤肥力和農產品的品質。
其二,借鑒國外“雙指標”和“分級標準”的經驗,政府組織研究修制訂土壤環(huán)境質量標準。研究制訂土壤污染因子的“全量”和“可溶態(tài)”雙指標標準體系,為土壤污染的風險評價與風險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在“雙指標”的基礎上,再根據國情和地方實情研究制訂分級標準體系,為土壤的分級開發(fā)利用和土壤污染的修復治理提供標準性依據。
中節(jié)能大地環(huán)境修復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胡清認為,符合中國實際、具備可操作性的土壤修復標準體系,應當包括政治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培訓體系等方面內容。
其三,加強土地污染修復的技術研發(fā)和示范,規(guī)范市場秩序,提高技術準入門檻,提高企業(yè)社會責任,每年編制修復的成功案例進行推廣。
清華大學環(huán)境學院教授李廣賀說,當前推進我國土壤污染修復工作,技術軟肋突出,往往就事論事解決、缺乏創(chuàng)新思路,“必須培養(yǎng)土地污染修復工程高層次的設計和策劃隊伍,培育創(chuàng)新性和引領性的工程思維,能夠在綠色修復、低成本修復方面提出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