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fā)布會
解讀新《食品安全法》下如何用“四個最嚴”保障進出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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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用“四個最嚴”保障進出口食品安全

2015-10-30 10:04 來源:質檢總局

 

    第三,建立科學的進出口食品安全支撐體系。一是成立第二屆中國進出口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參與我國進出口食品安全決策。二是成立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風險評估中心,開展進出口食品檢驗檢疫風險評估,制定科學有效的監(jiān)管措施。三是建立境外輸華食品國家或地區(qū)食品安全體系評估和審查的專門隊伍,切實履行好對境外生產企業(yè)和出口商的監(jiān)管。四是利用“大數(shù)據”、“互聯(lián)網+”技術,創(chuàng)建“智慧進出口食品安全監(jiān)管”,全面提升我國進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第四,建立緊密的食品安全國際共治新格局。在貿易全球化背景下,保障全球食品安全已不再是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獨角戲”。我們倡導“食品安全,國際共治”,首先就是要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國際事務,要在國際組織中發(fā)揮作用,積極推動多邊食品安全國際合作,共同遵守國際規(guī)則。其次就是要加強政府間合作,履行好與60多個國家或地區(qū)簽署的200余個食品安全合作協(xié)議,各負其責,共同解決全球食品安全問題。最后就是要加強政企合作,深化與行業(yè)、企業(yè)的溝通與互動,推動行業(yè)自律、企業(yè)履責,共同保障進出口食品安全。

    通過多年努力,國家質檢總局在進出口食品安全監(jiān)管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多年來未發(fā)生重大進出口食品安全問題。2010年至2015年9月,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從來自110多個國家或地區(qū)的進口食品中檢出不合格進口食品1.39萬批次、7.71萬噸、1.73億美元,幾乎涉及所有食品種類。對以上不合格的進口食品,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均采取了退運或銷毀等措施,未進入國內市場,有力地保障了我國消費者健康和安全。

    下一步,國家質檢總局將以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以從嚴的決心、從嚴的標準、從嚴的舉措、從嚴的處罰,切實履行好進出口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努力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責編: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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